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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54人公告

2021-06-17 18:43 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卓坤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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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5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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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于1981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1976年6月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6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6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非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前需取得护师资格,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聘用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岗位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启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资料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6月28日9:00-16:00。

(二)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稿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1年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部分岗位对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阶段学历专业有要求的同时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5)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6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6)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dswjw2020@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3312379、68263311,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考生报名后,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在24小时内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及时反馈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6月29日9:00-16: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3312379、68263311。陈述申辩时间为6月17日-6月30日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7日-7月1日9∶00-16∶00。笔试缴费与准考证领取同时进行,缴费时间为2021年7月5日8:3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汇龙镇民胜南路)1楼大厅。

2.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间7月2日上午9:00-11:30。

(三)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1-55岗位的免笔试,其余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5日8:3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汇龙镇民胜南路)1楼大厅。准考证领取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2寸照片1张。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苏康码”绿码。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包括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岗位只需面试的考生,在邮件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应携带材料。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毕业生同时须携带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2019及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部分岗位对研究生学历人员本科阶段学历专业有要求的同时需要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苏康码”绿码。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进行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sc.com/)进行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1-55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岗位代码56-92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编辑:fenge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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